现在小区不像以前小平房,大杂院,维护除了保洁,保安外,还有电梯,水泵房,消防,监控等等,没有专门一套人马搞不起来,所以小区物业管理要专业化,即由专门的物业公司来管养,物业公司由于有金主“爸爸”开发商的的撑腰,一般对业主习惯于“管理”而不是“服务”,导致业主对早期物业公司普遍不满。
现在个别业主不想缴纳或少缴纳物业费,便想把小区维护工作推给街道,社区,让政府来承担这块责任,这不合理,也不现实,因此,有关制度规定,新建商品小区预售前必须选聘物业公司,否则不允许预售,开发商不预售,大家购买不了房子,为此,开发商预售前先要选聘一家物业公司,这便是前期物业公司。
因此选聘前期物业是开发商权利,也是他的义务,而购不购买它,那是业主武汉物业公司的选择权利,当双方达成交易意向时候,不能说谁逼迫了谁,当然在条件具备情况下,也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,讨论前期物业的去留问题,这是后话,据我所知大部分小区在业主入住前就已经有了物业部门,谁请来的物业部门谁都不知道,这样的物业部门合法吗。
业主认可购房也便认可了开发商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,这是一整套东西,既然购房了就是都认可,不存在认可了开发商的房子,不认可开发商选聘的物业公司,要认可都认可,有一样不认可,业主都可放弃购房,或者换一个小区去购房,这属于购房者的选择权问题。
上房前物业公司早成立好了,先交了物业费,垃圾费,装修保证金才给你钥匙看房子,不交连门也不让进,可能我们是回迁户的事,当时我坚持先看房再交费,还给他们物业上的武汉物业公司工作人负扛上来,我对他们说,我没喊你们来拆我的房子,房子什么样都没见,怎么交费,后来先看了房才交了费,成品商品房是先看房子的,买下后交物业费的吧,期房不知怎样,估计也是先交了各项费用,再说装修等事宜吧。
物业应该是被业主请来“服务”小区的,这个理解是合理合法大家现在都认可的解释,但现实中,由于业主的权利主体缺位,物业公司成了缺乏甲方主体的实际管理方,大多数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没有权利主体,成了被物业管理压榨欺压的对象。
小区物业管理,是指住宅小区内各类房屋及相配套的公用设施,道路,交通,绿化,卫生,治安,环境进行的维护,修理和整治,保障业主合法权益,有序合法建立小区秩序,武汉物业公司小区物业公司的职责主要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,主要责任和义务有:。
1,小区安全护卫工作,配专职护卫人员,24小时值勤承担门卫盘查外来人员及通出车辆等任务,确保小区安全发生安全事故时,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,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,协助做好救助工作,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,应当履行职责,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。
2,物业的维护,制定并设施设备的保养维修计划,定期对小区内所有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如供水,供电,消防,环保,机电设备,通讯,路灯,园林绿化,排水,车辆等实施维修养护。
3,综合服务,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,代收代缴等,配合居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作。
4,维持业主的合法权益,并提供必要的有偿服务,努力为业主排忧解难。
作为一家具有社会责任感的物业服务企业,港仁一直秉承“以质量树品牌,以服务赢信誉,以创新求发展”的企业宗旨,为各类单位提供专业物业管理服务及一体化综合服务,坚持互利互赢的发展理念,共创美好未来,http://www.hbgrwy.cn/。